板桥镇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1、幼儿一日活动必须在保教人员的组织下进行(特别是户外活动) ,不能 离开孩子聊天或从事其他事务,否则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 2 分;因不遵守 规定,发生意外事故,医药费由当班教师负担,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 2—— 10 分
2、各班保教人员在组织活动时,先检查活动场地、所用玩教具是否安全, 并向孩子讲清注意事项,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含班级责任区内的所有物品) , 不能处理的及时书面上报分管园领导(后勤主任) ,由分管领导尽快安排处 理
因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医药费由当事人负担,并视情节轻重 分别扣 1——10 分
3、严格执行持卡接送制度,对不持卡家长(特殊情况)接送幼儿时一定执 行签字、摁手印等要求
因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 部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 1——10 分
4、每天由当班教师到伙房领取幼儿饭菜、餐具等,严禁让孩子到伙房领取 物品
因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节 轻重分别扣 1——10 分
5、孩子如生病需要吃药,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登记 好孩子的姓名、药品名称、服药剂量、服药时间等,服药时一定看着孩子 服用,避免药品混用,服药后药瓶要及时处理掉, (不定期检查)不遵循者 发现一次扣 2 分;教师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由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 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 2——10 分
6、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教幼儿一些自救、自护措施
如:防溺水、触电、 失火、诈骗、抢劫、交通、偷盗、饮食等
抽查孩子如果不了解这些知识, 分别扣 1---3 分
7、各班电器用完后要及时关掉,并切断电源,以免触电
违者发现一次扣 1 分; 发生意外, 由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 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 1——10 分
8、教师组织孩子有秩序的安静地上下楼梯,并有序地进行其它室内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