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庆 市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技 术 规 定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 目 的 及 依 据 ) 为 加 强 城 市 规 划 管理 , 保 证 城 市 规 划 的 实 施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城 乡 规 划 法 》 、 《 重 庆 市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 等 法律 法 规 以 及 重 庆 市 城 乡 总 体 规 划 , 结 合 本 市 实 际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 适 用 范 围 )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本 市 城市 、 镇 规 划 区 内 的 详 细 规 划 ( 含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和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 下 同 ) 编 制 , 以 及 本 市 城 市 、镇 规 划 区 内 国 有 土 地 上 的 各 类 建 设 项 目 的 规 划 管理 。在 本 市 城 市 、 镇 规 划 区 外 国 有 土 地 上 实 施 建设 的 , 其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编 制 应 当 符 合 本 规 定 。临 时 建 设 、 城 镇 房 屋 解 危 等 建 设 项 目 的 规 划管 理 按 照 市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三 条 ( 坐 标 系 统 和 高 程 系 统 ) 在 本 市 制定 城 市 规 划 和 实 施 规 划 管 理 应 当 采 用 重 庆 市 平 面坐 标 系 统 和 国 家 高 程 基 准 , 并 与 国 家 坐 标 系 统 相联 系 。第二章 建设用地第 四 条 ( 用 地 分 类 ) 本 市 城 市 建 设 用 地 的分 类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 其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应当 符 合 本 规 定 主 城 区 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控 制 指 标表 ( 附 表 1) 和 远 郊 区 县 ( 自 治 县 ) 容 积 率 、 建 筑密 度 控 制 指 标 表 ( 附 表 2) 的 规 定 。第 五 条 ( 用 地 功 能 混 合 ) 鼓 励 居 住 用 地( R ) 和 商 业 服 务 业 设 施 用 地 ( B ) 功 能 混 合 布 局 。用 地 性 质 编 号 排 在 首 位 的 为 主 要 用 地 性 质 , 其 后的 为 次 要 用 地 性 质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未 明 确 建 设 地 块 中 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