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摘要:《劳动合同法》(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遵循的法律之一。它对于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方面有了更加完备的规定, 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用人成本、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合同期限、 招聘雇佣、 解雇和经济补偿、 用工灵活性” 等方面。一、引言《劳动合同法》 实施三年多以来, 大部分企业已已经由初期时的消积、规避、抵制的态度,转变得冷静了,这不得不说明,如今我们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已经开始意识到,在劳资关系法制化的市场背景下,采取积极主动攻势策略,加快转变企业管理理念,从而最终获得发展是首选之途。近十年来, 随着中国加入 WTO及国际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主要以服务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低成本劳动力市场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对于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要求而言,那种在管理上单纯采用“人事管理” 服务理念、 以压缩成本为主要管理诉求成为目前现代企业制度的顽疾。不仅如此,企业人员流失严重,企业采用“高工资”却引不来“高人才”的尴尬局面频繁发生。另一方面,企业工人的就业得不到保障, 工人的积极性下降, 从而影响了正常的企业运转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也造成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劳动合同法》 实施后,企业面对新法的各种政策法律应及早调整自身的战略理念及组织管理,转变人力资源管理狭隘的职能定位,那么,它也就会变成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管理的一种良好契机,成为完善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催化剂。二、合同法的法条分析与人力资源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分析《劳动合同法》的法条,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值得关注,同时也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些许针对性的建议。(一)、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过程中的合同订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可在 1 个月内订立),进一步对于不签书面合同的后果进行了细化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1 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等有关严苛的规定来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为此,人力资源部门就要根据单位的员工情况进行专人化的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似乎增加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成本, 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又促成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进程,让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更加的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