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局关于再生资源经销企业调研报告今年以来,伊川县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废旧物资企业管理。截止11月底,累计申报纳税3682万元,同比增收396万元。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的使用。除了按发票管理的通用规定严格管理外,该局还应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重点对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使用范围进行“跟踪式”监控;二是强化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对管辖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资金流和货物实物的动态监控,对其发票的开具、废旧物资收购、销售情况以及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按月进行重点核查。同时对企业的财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免税资格管理。三是重点加强对企业自办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管理。对企业自行兴办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重点核查其经营业务的真实性,对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开具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到企业仓库实地进行对帐核实,避免这种利用关联企业间的不正常交易,借避税来行偷税之实的现象。市局货劳科:根据市局年中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分局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安排部署,要求各分局(所)通过这次对再生资源经销企业的专项核查,将此次专项行动的阶段性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现将具体核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一)此项工作共涉及我局15户再生资源经销企业,疑点问题具体分为2类:1、企业销售额增长过快。销售额增幅超过50%的3户。2、行业税负高,基本无进项或进项很少。税负超过6%的14户,其中税负为17%的12户。3、应收账款金额过大。应收账款超过100万的企业7户。4、其他应收账款金额过大。其他应收账款超过100万的企业3户。5、应付账款金额过大。应付账款超过100万的企业5户。6、其他应付账款金额过大。其他应付账款超过100万的企业1户。(二)通过这次专项评估核查,共计补缴税款1887元,其中滞纳金6302.85元,已入库。(三)通过这次对再生资源经销企业的专项核查,在今后日常税源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再生资源经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日常巡视巡查,及时了解核实收购人员及货物来源的真实性,注意核实企业存货情况,严格控制企业收购发票使用量,关注企业销售额变化情况,强化资金流控制。(四)通过评估核查存在共性疑点问题:1、无进项税额,税负高。废钢、废铁收购对象主要来源是个人,没有进项税额,造成税负过高。2、应付帐款主要是应付未付个人购进的款项,核实其真实性难度大。3、销售价格低于进价的情况,资金都通过银行结汇,有货物出、入库单据,只能片面听取企业情况说明,无从核实其真实性。4、企业对应客户单一,从法人、出资人情况看,无法确认关联企业。二、具体分户情况:1、伊川县鑫隆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位于伊川县白元乡白元村,成立于2007年,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03292000854,纳税人识别号为:41032966186863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回收;法人代表:白安民,开户银行:伊川县白元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20347426626012。办税人员:周召群,联系电话:68469187,邮政编码471323。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及批发零售,属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该公司现有职工9人,其中财务人员2人,收购的废钢就主要来源为周边附近村民,个人送废钢到公司(该公司不承担运费),公司验收合格后,过磅,售废钢人出具有效身份证,登记收购台账,货物入库后开具验收入库单,并开具收购发票,售废人员凭入库单、过磅单、收购发票登手续到公司财务处办理结算,公司出纳核对无误后,及时开具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或办理挂账手续。该公司所购废钢主要销往洛阳市钢峰铸造有限公司、洛阳钢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两个业务单位,从不销往其他单位,结算方式全部是通过银行办理电汇,运费由购货方负担。2009年1-12月份,该公司领购收购发票4825份,开具4825份,共收购废钢铁17013.184吨,每吨平均单价2627元,销售16953.608吨,每吨平均单价2403元,库存539.020吨;实现销售收入40739886.51元,实现销项税额6925780.84元,应交增值税6925780.84元,实际缴纳6925790.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