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作者:王志恒 文章来源:邳州市官湖高中 点击数: 10997 更新时间:9/25/2006 课堂教学要以国家颁布的“数学课程标准(实验)”和“数学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贯彻“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科学教育观,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活动与独立思考,切实搞好“双基”教学,注重提高学生的数学能力,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理性精神
课堂教学通过现场教学实践的方式进行
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教学目标
根据学生的思维发展水平和当前的教学任务,正确确定学生通过课堂教学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简称“双基”),数学能力,以及理性精神等方面应获得的发展
教学目标的陈述应准确而没有歧义,使目标成为评价教、学结果的依据
2. 教学内容
正确分析本堂课中学生要学习的各部分知识的本质、地位及其与相关知识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
包括对所教学的知识(数学概念、原理等)的本质及其深层结构的分析;对如何选择、运用与知识本质紧密相关的典型材料的分析;对如何从学生的现实状况出发重新组织教材,将学过的知识自然融入新情景,以旧引新,以新强旧的分析;对如何围绕数学知识的本质及逻辑关系,有计划地设置问题系列,使学生得到数学思维训练的分析,等等
3. 教学过程
正确组织课堂教学内容:正确反映教学目标的要求,重点突出,把主要精力放在关键性问题的解决上;注重层次、结构,张弛有序,秩序渐进;注重建立新知识与已有的相关知识的实质性联系,保持知识的连贯性、思想方法的一致性;易错、易混淆的问题有计划地复现和纠正,使知识得到螺旋式的巩固和提高
在学生思维最近发展区内提出“问题系列”,使学生面对适度的学习困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全体学生开展独立思考,提高学生数学思维的参与度,引导学生探究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