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企业的退货管理对策 1 引言 按照我国在加入WTO时的承诺,2004年12月11日是我国零售业入世过渡期结束的日子,这意味着我国的零售企业已全面对外开放,国内零售企业面临的是更大的竞争和挑战。对于零售企业来说,拥有一个高效的配货系统就等于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绝对优势,因此,近几年来,在企业的发展中,正向物流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但是,却很少有零售企业把退货管理放在企业发展的战略地位来考虑。 在当今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中,顾客可以在任何时候买到想要的任何商品,付款方式也可以自己选择因此仅仅在产品的供应和价格上竞争已经不再是最有效的策略,想顾客所想,从首次接触到售后服务,时刻关注顾客的体验,才是有别于其他企业的关键。一个零售企业要想拥有稳定的顾客群和较低的运营成本,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必须拥有一个高效的退货系统。 2 退货的原因分析及分类 2.1 退货的原因分析 根据退货产品所产生的原因,连锁零售企业可能面对的退货问题分为以下几种: (1)货物运输方面的问题而导致的退货。如运输短少,产品部件缺少,偷盗,重复运输等。 (2)订单输入出错而引起的退货。人工输入订单时出现产品或数量错误。 (3)来自顾客的退货。随着顾客对商品要求的增长,退货现象日益普遍。如果一件退货产品来自顾客,那么它有三种可能:第一是它有缺陷,是真正的缺陷品;第二是它本身是好的,但顾客对它不满意,认为它有缺陷,这类退货被称为“无缺陷的缺陷品”;第三是在质量保证期或维修期内被退回,要求更换或维修。 (4)时间问题所造成的退货。如产品过期(产品到保质期结束仍未销售出去),错过销售季节(产品已过销售季节但仍未销售出去而造成的退货)。 (5)供需问题所造成的退货。由于市场需求具有不稳定性,供给和需求之间会存在一定的偏差,在一些销售协议中规定,由该类原因引起的未销售出去的商品可以向生产商退货。具体有:过剩产品(因订货过多而没有完全销售出去的产品),库存平衡(为了使库存平衡而将货架让给更畅销的产品)。 2.2 退货产品的分类 按零售商处理退货的时间来分,可以将退货分为立即退货和正常退货两种。 立即退货是指在交货当时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的货物不符合交货要求的退货。这类退货一般单位运输成本高,分拣难度小,责任划分清晰明了。正常退货是指在经销商收货时货物完好正常收入,但在其负责销售期间因各种原因未能售出,根据销售协议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