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面合规案例学习心得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始终在风险博弈中求生存、求发展
但风险无处不在,近年来,国内外银行业因操作风险导致重大资金损失的案件颇多,严重威胁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
近期,我行针对柜面业务风险把控进行了一系列的案例学习,以下是 2006 年柜员挪用现金案件的发生经过:德州平原某支行一名年仅 23 岁的营业室综合柜员,在 49 天内从容盗用银行资金 2180 万元而未被察觉
涉案人员为年仅 23 岁的普通临柜人员
她绕开银行内部各监管环节,从容盗取银行资金,前后 49 天,历经例行检查未被发现
据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督导组(下称督导组)的调查,2006 年 8 月23 日至 10 月 10 日期间,时为平原支行短期合同工的刁娜共挪用、盗用银行资金 2180 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并中得彩票奖金 500 万元
督导组的调查表明,刁娜的作案手法有二:一为空存现金,二为直接盗取现金
所谓“空存现金”,即在没有资金进入银行的情况下,通过更改账户信息,虚增存款
由于存单本身是真实的,所以尽管事实上并没有资金入账,但还是可以将虚增的“存款”提取或者转账出来,成为自己可以支配的资金
为了获取资金购买彩票,刁娜向李顺刚(刁娜男友李顺峰之兄)、周会玲(德州卫校体彩投注站业主)、冯丽丽(德州保龙仓体彩投注站业主)三人开立的四个账户虚存资金 52 笔,共计 2126 万元
在实际操作中,刁娜将其中的 1954 万元分 54 次转入体彩中心账户,提现的 172 万元也均用于购买彩票
相对而言,直接盗取银行现金更为困难
因为银行每天下班前都要轧账
但由于管理漏洞重重,刁娜得意轻易得手
调查表明,刁娜在作案期间,多次直接拿出现金,或在中午闲暇时直接交给柜台外的男友李顺峰,或下班后自行夹带现金离开,或将现金交其他柜员存入李顺刚账户;如此这般,盗取现金总计 5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