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的思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我省今年 2 月通过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指出,凡是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涉及教育、就业、社保、资源环境等 17 个社会热点和民生服务领域共 143 项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并选取试点着力推进
这标志着我省开始着力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该项改革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同时缓解政府财政负担、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从我省实际看,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需遵循以下路径进行
坚持有限市场化,设计分类推进的渐进式市场化制度
第一,坚持有限市场化
结合我省省情,确定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范围,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纯公共服务,包括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行政管理正常运行以及涉及全体公民共同利益的核心公共服务,政府必须保留,不得市场化
第二,设计分类推进的渐进式市场化制度
对于准公共服务,运用多种市场化工具,分类别渐进改革推进
一是对具有竞争性、经营性的公共服务,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公共交通等,可以仍由政府管理,但应允许私人投资或外资参与进来,形成一定市场竞争
二是对具有竞争性、非经营性的公共服务,如街道清扫、道路绿化等业务,政府可向不同的生产主体进行竞争性购买
三是对具有自然垄断性、经营性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中的弱竞争弱选择性消费品,可以考虑在保证国有资本控制力的前提下,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允许民间资本进入
四是对具有自然垄断性、非经营性的公共服务,如公共绿地、休憩场所、雨水排放设施等,在适当条件下,政府可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