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今年 5 月 12 日是全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广泛宣传和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应急避险知识,根据上级政府统一安排,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县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为打造“全市新的增长极、全省发展新亮点”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活动时间2011 年 5 月 12 日—5 月 18 日。三、宣传内容(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二)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四、活动目标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五、活动安排(一)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1、时间及地点。5 月 12 日上午,在体育广场集中宣传。2、参加单位。县应急办、民政局、地震局、司法局、科协、科技局、农业局、疾控中心、安监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气象局、环保局、人防办、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公安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3、宣传形式。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采取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4、具体要求。宣传活动由县应急办、民政局、地震局牵头,应急办负责统一标语制作;各参与单位负责自带桌椅、提供宣传展板与宣传资料,并派 1 名分管领导和 1 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宣传点现场宣传;各单位于 5 月 12 日上午 8:30 前布置好宣传点现场, 9:00 正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各乡镇(街道)集中宣传活动要同步进行。(二)自主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各自办公区域悬挂宣传标语横幅一条。(三)开展“四进入”宣传活动。5 月 12 日—18 日,在全县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