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第十小学减负增效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和教研室关于“减负增效、优化作业设计、提高课堂实效”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就本校学生的课业负担、实际情况现状,切实规范教学行为为,以提高 40 分钟课堂效益为落足点,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建设高效课堂,扎实推进“减负增效”工作的思路,特制定出本校“减负”工作实施措施和奖惩制度
一、学校减负督查小组组 长:任建忠副组长:周存华成 员:李秀萍 李琼 苗莉 马冬梅 王晶晶 二、学生“减负”规定1、严格遵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私自增加和减少课程和课时
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更不得增加学科教学的学时
2、教师必须按时授课,不拖堂,完善“两操两活动”制度,即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不得占用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
3、学校或班级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语文、数学学科每学期期末只考试一次,其余学科作为考查科目,不得组织平时阶段考试
不频繁组织教学竞赛
4、学校或班级测试实行等级制,不张榜公布成绩或排榜,不用成绩作为衡量老师的标准
5、严禁教师挤占音、体、美等课时补习语、数科目,积极培育学生自主学习习惯
6、保证学生的节假日及休息时间,杜绝有偿补课或全员补课
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7、严格控制作业量,作业内容要符合大纲、教材的要求,难易适当,课内的作业要在课堂上完成;课外的作业分量要适中,注意突出训练重点,尽量减轻学生负担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他年级每天的课外作业量控制在不超过 60 分钟
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切实做到:不滥订复习资料、不向学生推荐各种用书
学期总结评估、落实、检查的制度,积极倡导练习作业精练高效
严格过程管理和终端评价相结合
8、教学中要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给学生一个宽松、和谐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