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审核:批准:DLWJ-10锅炉管理制度汇编实施日期:2015 年 11 月 1 日一、现场管理制度 1二、交接班制度 2三、巡检制度 4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5五、劳动纪律制度 6六、安全管理制度 7七、岗位学习制度 8八、环保制度 9九、例行制度 101一、现场管理制度1、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制度,班前班后会准时召开,树立好动力车间员工的良好形象;迟到或者早退,处罚责任人 300 元;上、下班时四人以下(包含四人)单排靠右行走,五人以上(包含五人)双排行走,违反规定,处罚班长和责任人各 50 元
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女员工禁止穿高跟鞋,戴安全帽时将头发卷入帽内
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处罚责任人 50 元
3、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乱动机电仪器、擅自开动设备和阀门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严禁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5、严禁在设备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6、严禁进入挂有“禁止入内”或设有危险警示标识区域、场所
7、严禁在重要运输通道或楼梯内追逐打闹,违反规定处罚责任人 50 元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中控室吸烟,违反规定,处罚责任人 100 元(吸烟室:工具室、破碎楼、办公室)
10、室外及室内照明灯应在天亮时及时关闭(冬季 8:00,夏季 7:00),违反规定,处罚责任人 50 元(中控室夜晚只准开启中部及北侧灯,司炉班长具体负责)
11、各岗位区域卫生地面干净,无积水,无积灰,设备见本色
工具定置化摆放
门窗、桌椅干净,违反规定,处罚责任人 50 元
12、吃饭时自觉排队,严禁插队;中控室必须保证 2 人值班,违反规定,处罚责任人 50 元
二、交接班制度1、准时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岗位工具、安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