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细则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医院员工奖惩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 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百姓的健康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做为非系统绩效管理体系,是医院绩效管理体系的补充。主要针对员工行为进行管理的依据。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全体人员(包含院级领导)。第三条本细则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及信息收集途径:(1)院领导、职能管理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2)总值班查岗记录;(3)科室自查,缺陷上报;(4)患者来信、来访反映的缺陷;(5)院外上级部门、上级领导、各级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归口转报。(6)新闻媒体曝光;(7)网络信息;(8)员工投诉;(9)导医、保洁、值夜班人员及员工直接反映的问题;(10)电话回访中发现的问题;(11)其他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第四条凡发生涉及本细则规定的问题, 可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质经办执行。也可由医院职能部门直接依照本细则调查处理。第五条本细则面前,执行过程中人人平等。第六条本细则奖励执行公开的原则; 处罚时注重管理艺术, 在任何处罚前,必须先告知(沟通)违反细则人员,做好思想沟通工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二章奖 则第七条奖励对象:主要针对个人,个别现象对科室。第八条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标兵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作为个人利益回报的依据。第九条奖励时间:以月度奖励为主,结合年终奖励。第十条奖励范围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为医院挽回经济损失或名誉。2、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重大伤亡事件病员抢救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上级部门表扬者。3、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突出者。4、在突发事件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5、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