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抢救制度1 / 12 外科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亲自到场指导和协助抢救,遇有疑难问题,及时邀请会诊,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和主管院长
三、凡属危重抢救病人,主管医师应填写病重(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并留有医院领导、主管医生、家属的签字,交家属和医务部各一份,病历保留一份
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作好各项抢救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须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补记
四、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作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
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各科室应保证药品、器械的正常供应,便于工作
五、抢救时,当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
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最好有第二个人复核后,再行注射
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抢救结束后,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
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足,抢救物品合格率要达到100%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2 / 12 七、若遇特殊情况超出一科范围或本科力量不足时,科室之间应支援配合,必要时医院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八、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
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