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料药中有机杂质研究与控制——综述1
1 前言随着公众和媒体对药物安全性的日益关注,控制药物中的杂质已成为药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问题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已经制定了与杂质控制相关的切实可行的指导原则[1],其基本理念已经逐步被国际社会接受
目前,英国药典 (BP)[2]、欧洲药典 (EP)[3]和美国药典 (USP)[4]均在附录中设有专门的杂质检查通则;中国药典 (ChP)[5]二部从 ChP(2005)开始,附录中开始设有“药物杂质研究指导原则”; 2005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6];之后, 2007 年又颁布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在药品注册审评过程中, 对药品中的杂质评价都予以高度重视,极大地促进了药品质量的提高
2 原料药中杂质控制理念的变迁原料药 (化学药物 )中所含有的杂质, 按照《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定义是指任何影响药物纯度的物质
其杂质一般分为三类: 有机杂质、 无机杂质和残留溶剂, 是包括工艺中引入的杂质和降解产物
无机杂质是指在原料药及制剂生产或传递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包括:反应试剂、配位体、催化剂、重金属、无机盐等
残留溶剂是指在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
对于无机杂质和残留溶剂,各国药典都收载了经典、简便、有效的检测方法,故可采用药典的相关方法对其进行控制
而有机杂质因其化学结构一般与活性成分类似或具渊源关系,故又称为有关物质
由于有机杂质其产生的途径与工艺流程密切相关,且可能产生毒副作用, 从而给原料药本身在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带来诸多影响, 所以各国药品监督部门在对原料药的质量标准制定上,均对有机杂质的控制予以高度重视, 并随着新测试仪器的开发利用、分析技术水平的提高, 不断地对有机杂质的分析与控制提出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