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建厂合同书篇一:合伙经营合同书合伙经营合同书甲方:吉林省鑫东邦进出口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此合伙经营合同书,经双方确定,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合伙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合伙经营区域合伙经营区域: 。第五条盈余分配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各项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双方盈余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盈余分成各占50% 。第六条甲乙双方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运营模式,为乙方在市场运营过程中提供支持;2、甲方负责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组织一次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 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 享有最后的决定权;3、甲方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调整其职务、调整所负责工作事项等;4、甲方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盈余分配额做出适当调整;5、乙方无需出资,主要负责合伙经营区域内的市场开发、产品运营、各渠道关系及络关系疏通等工作;6、乙方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7、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8、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般事项决定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9、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全员同意方可通过,重大事项是指:(1) 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2) 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盈余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3) 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4 )组织变更、合伙人的变更;(5 )其他突发重要事件。第七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1、除名退伙。1.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 未履行合伙人义务的;(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的;(3) 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4) 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规定行为的;2.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盈余分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