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器械科工作制度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的对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等工作起指导、监督、咨询作用的管理组织
(二)、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及有关职能科室、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组成成员:分管院长、器械科、总会计师、主要业务科室、大型设备使用科室等有关负责人
(三)、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成员要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
(四)、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器械科,下设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
每次会议不得少于总人数的8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委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活动要有记录
二、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领导1
医院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根据医院规模发展需要及现有医学装备情况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医院分管领导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医学装备的全年采购计划作出统筹规划
二、医学装备部门医学装备部门是全院的医学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全院医学装备管理的全过程
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
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维修保养,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按照国家规定对全院的计量器具执行强检工作
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大型设备购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管理使用办法》进行管理配置
三、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应在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的管理工作
有医疗设备的科室,需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