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政办城中村改造意见与市政办城乡规划管理意见(2)汇编市政办城中村改造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步伐,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现就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围绕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将城中村改造作为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根据“政府主导、统筹安排、积极推动”的总体思路,对城市建成区内的村(居)遵照“规划先导、环境优先、公开透明、市场运作、强村(居)富民”的原则,稳妥有序推动,把城中村改造成为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布局合理的现代城市社区,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进展的成果,实现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和谐进展。(二)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三年完成城中村改造的总体要求,确定我市城市建成区内 49 个城中村(已有 4 个村完成改造)要在年至年三年时间内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建成区以外的村庄特别是城边村、重点镇驻地村,也要积极制造条件推动村庄改造,争取有更多的村(居)实施改造。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先导、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村(居)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鼓舞村(居)整合,成片开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第 1 页 共 1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坚持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要把村(居)改造作为推动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把握,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注重优化综合环境,提升现代城市品位,展示现代社区理念,确保城市风格的协调一致。(三)坚持公开透明、稳妥有序的原则。村(居)改造工作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益求精,过程上公开透明,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防止因政策不透明、操作不适当引起社会不稳定。(四)坚持先安后建、市场运作的原则。村(居)改造要首先保证村(居)民居住和就业安置用房、集体经济进展用房规划建设到位,剩余土地进行市场化运作,按规划开发建设。(五)坚持与村(居)民创业增收和集体经济长远进展相结合的原则。村(居)改造所在地规划设计,既要考虑村(居)民居住适用,又要兼顾村(居)民的创业增收和集体经济进展用房的安排,确保村(居)民生活条件与生产进展条件协调配套、全面改善提升(六)坚持与农民经济适用房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统一规划布局、政策吻合衔接”的思路,鼓舞采纳先建农民经济适用房、带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