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一、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属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劳务施工队长:专职劳动力管理员:领导小组应在严格遵守北京市住建委及建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项目经理应严格遵守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并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负总责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按要求设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发承包双方劳动力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
(二)督促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做好劳务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制定本项目的“劳务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四)项目部应每月与劳务队伍核对以完成工程量,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劳务费(五)每月对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确保支付到位
(六)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参加,项目部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项目经理劳务管理工作职责一、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二、负责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三、监督检查总包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四、定期做好合同外增减项、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及停工、窝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五、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六、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二、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
三、将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留存项目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