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节能设计的管理工作,规范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编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专家根据相关规范编制完成了《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文件编制要求》(以下简称《编制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在施行过程中,我委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新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编制要求》适时进行补充完善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1-建筑节能计算文件(电气专业)一、对施工图设计的要求:1、在设计说明中增加“节能设计”内容,用规范性语言概括地说明建筑电气采取的节能措施和采用的先进技术,以及选用的能耗低、运行可靠的产品设备
2、在照明设计中,根据工程性质、规模,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的有关规定,确定主要房间及场所的标准照度值及相应的功率密度值(不含住宅套内房间),并对其各有代表性的房间及场所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进行计算
将计算结果列表,其格式如下表
二次装修房间(场所)预留用电量并确定二次装修的照度标准值以及照明功率密度
照明照度及功率密度计算表场所楼层轴线光源种类面积(m2)灯具安装容量(W)标准照度(LX)标准功率密度(W/m2)计算照度(LX)计算功率密度(W/m2)备注办公室三层1-2/A-B三基色荧光灯48(36+4)*2*6=48030011300±10%≤11灯具效率≧60%办公室五层4-5/D-F三基色荧光灯50018500±10%≤18档案室地下一层7-8/A-C三基色荧光灯2008200±10%≤8注:照明照度及功率密度值计算表可列在电气专业总说明中,也可分别列在各-2-层照明平面图中
3、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3
3条选择光源
一般情况下,除3
4条规定外,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