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文件京药监房分安〔2010〕3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关于医院制剂消喘膏和芥子咳喘膏调剂使用的通知各医疗机构: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冬病夏治”治未病工作,根据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商请将“消喘膏”和“芥子咳喘膏”在全市100个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调剂使用的函》,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在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8月20日期间,同意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的消喘膏和北京中医药大1学东方医院的芥子咳喘膏在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指定经培训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见附件)调剂使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指定经培训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调剂使用制剂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调剂制剂批准的功能主治进行诊治,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如发现有不良反应、不合理用药或质量等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签订质量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的责任,并具体规定各自对制剂在购进、储运、使用等质量控制方面的责任,且应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附件:北京中医药‘治未病’冬病夏治社区统一行动对口支援单位名单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2附件:北京中医药‘治未病’冬病夏治社区统一行动对口支援单位名单支援单位(2家)广安门医院、东方医院受支援单位名单所属区县二、三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支援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东城区北京市鼓楼中医医院北京市东城区豆腐池胡同13号赵冬梅6404107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北京东城海运仓5号苏惠萍84013326和平里东河沿社区站东河沿甲7号楼朱清64205058和平里站和平里北街18号西门徐薇64215168安贞苑站安定路20号院内何善贤64410430内务站内务部街73号许文英65136054朝内头条朝内大街203号王学楠64015610甘雨站西塘子胡同15号崔玉玲65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