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护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意见京工促发[2007]129号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通过推进工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进工业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保护和利用工业资源的重大意义第一条保护和利用工业资源有利于传承北京工业发展历史
随着首都城市的发展,工业生产制造环节逐步退出城区后,现存的工业建筑、设施已经陆续成为印证城市发展的重要历史遗产
有效地保护和利用遗留下来的工业资源,将有利于传承北京工业发展的历史,并丰富北京城市的历史积淀
第二条保护和利用工业资源有利于挖掘工业遗产的新价值
城区遗留下来的工业厂房、设施多数仍然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对这些工业资源进行适宜性改造和再利用,将有利于盘活和挖掘工业遗产的新价值,并减少因建筑拆除造成的浪费,节省重新建设的投资,符合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要求
第三条保护和利用工业资源有利于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
城区遗留的厂房,大都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同时具有建筑风格独特、造型各异、工业文明气息浓郁的特点,并且留有进行综合改造和优化利用的空间,因而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提供了有利条件
第四条保护和利用工业资源有利于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通过改造和开发利用原有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将有力地带动产业置换,促进传统的制造业向其前端的工业设计、产品研发、专利交易和后端的品牌建设、广告策划、产品营销、增值服务等方向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转换和升级
二、保护与利用工业资源应坚持的原则第五条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在推进工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过程中,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植政策、发布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来加以引导,促进规范化管理;工业资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