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推荐文本)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和《合肥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双方就 (期)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的查验小组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对查验结果做了详细的书面记录,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派出参加查验工作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双方约定。第三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尚未移交给乙方的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有:……………………………………………………………………………………………(具体内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在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有:………………………………………………………………………………………………(具体内容)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解决查验中存在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 具 体 内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对上述存在问题的整改,并于 年 月 日前再次与乙方进行复验工作。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2、甲方必须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第三条的相关工作。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10 日内与乙方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向乙方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4、项目属于分期开发的,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与乙方进行承接查验工作,但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必须满足物业使用功能的需求;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与乙方办理物业项目的整体交接手续。5、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