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 一、辅助运输巷道安全环境标准1、运输巷道断面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及巷道设计要求
副平硐、4-2煤、5-2煤辅助运输大巷高度不低于 3
5 米,宽度不小于 5
8 米,辅助运输顺槽:4-2煤巷道高度不低于 3
2 米,宽度不小于 5
2 米;5-2煤巷道高度不低于 4
0 米,宽度不小于 5
2、运输线路路基标准:辅助运输巷道路基混凝土厚度不低于 300mm,强度不低于 C35;辅助运输顺槽路基混凝土厚度不低于200mm,强度不低于 C30
有腰线巷道混凝土路面标高允许偏差-30mm—50mm,表面平整度(1 米)≤10mm
3、辅助运输巷道两侧管线的吊挂,要严格执行《运输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吊挂高度不低于 2
4、调车硐室在副平硐每隔 150 米设一个,在 4-2煤、5-2煤辅助输大巷每隔 300 米设一个,在辅助运输顺槽每隔 100 米设一个,4-2煤调车硐室高度不低于 3
2 米,宽度不小于 5
8 米,深度为 5 米;5-2煤调车硐室高度不低于 3
5 米,宽度不小于 5
8 米,深度为 5 米
5、候车硐室高度不低于 3
5 米,宽度不小于 5
8 米,深度为6 米,照明灯不少于四盏且间距不大于 3 米
照度充足,且有不少于 20 人的候车座位
6、无轨胶轮车行车路线上,每隔 2500m 至少设置一处加水点
7、辅助运输巷道的能见度不得低于 10 米
8、辅助运输巷道行车路线上悬挂的安全标识牌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完整齐全,醒目清楚
9、辅助运输巷道应清洁,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平整
10、在车辆运输巷道中应装设运输监测管理系统,车辆运行时应遵守管理系统的规定
二、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规定㈠基础管理规定及要求1、井下使用的无轨胶轮车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