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医疗集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
因此,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成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㈠建立健全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㈡建立健康档案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纳入管理
㈢建立随访制度建立健康档案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 4 次
由怀仁市医疗集团公卫精神卫生专干人员及乡村医生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二、组织领导成立怀仁市医疗集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市整体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制定实施方案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职责分工(1)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区精神疾病防治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2)在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
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3)协助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4)向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转诊重性精神疾病复发患者
(5)负责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
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