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创业板上市条件:- IPO 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 万元-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第一套标准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套标准为: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 500 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 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 上述两套标准还须满足四个条件,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相关流程如下:IPO 步骤摘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T 上市辅导 T 发行申报与审核T 发行、挂牌一、改制与设立一)改制、设立方式:三种1、新设设立:5 个以上发起人;2、改制设立:原资产评估后作为原投资者的出资;3、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二)改制与设立程序:1、新设:发起人制定设立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获省级政府批准;发起人认购、缴款;验资;创立大会;申请登记。2、改制设立:拟订方案;资产评估;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土地处置方案,获批;政府批准;发起人认购、缴款;财产转移;验资;创立大会;申请登记。3、有限变更: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批;聘请有证券资格的审计;原股东做股份公司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 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验资;拟公司章程;创立大会;变更登记。二、上市辅导(IPO 前,应至少辅导一年)(一)辅导程序:聘请保荐机构;签署辅导协议,证监局备案;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至少 1 次书面考试;向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证监局验收,出具监管报告;准备发行股票事宜,在辅导期满 6 个月后 10 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股事宜在报纸公告。(二)辅导内容:督促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5% 以上(含 5% )股东或法人代表进行全面法规知识学习、培训;督促股份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核查股份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