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李海2010 年 7 月 28 日同志们:刚才,荚书记代表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了一个很详细的动员部署报告,请各单位务必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独立经营的企业,一定要提高对“小金库”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识到党中央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坚强决心
“小金库”虽冠以“小”字,其实容量却往往大得惊人,社会影响极坏
“小金库”的显著特征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公款沦为“私房钱”
这种行为不仅本身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而且往往也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
现在一些乱发钱物、收送红包、公款行贿等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存在游离于财务和监督之外的各种“小金库”
可以说,小金库正是很多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财政支柱”
深剖“小金库”存在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业务往来中借“找关系、寻项目”的名义,违规进行一些非正常的“公关”消费,因为财务制度不允许,有些单位就私自设立“小金库”,将这些开支通过“小金库”予以消化;二是逃避国家税收,谋取小团体利益
为了逃税,一些单位以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为由,从违规设置的“小金库”里发放奖金,提高福利等,来逃避国家各种税收;三是为谋取私利大开方便之门,有些“小金库”的资金甚至成了个别领导干部的“私房钱”
设立“小金库”,就要有资金,于是以各种名义挪用、转移国家预算内、预算外收入,截留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为滋生腐败现象提供了资金保证
所以现在有专家建议把私设“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也不失为正本清源之举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必须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