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全体员工同心同德,携手共进
1 培训学校规 章 制 度(试行)一、守则第一条 员工守则为本校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第二条 本校员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该婉告或以书面陈述, 一旦经过上级决定就应该立即无条件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学校秘密; (4)爱护学校财务,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6)维护学校荣誉,不做任何损害学校信誉的事情;注意自身品德修养,戒骄戒躁,及戒除一切不良嗜好;(7)不私自经营与学校业务相关的行业,或兼职学校以外的职业; (8)待人接物态度要谦和,以争取同事和家长的合作;(9)不得收授与学校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用款项
违反以上其中任一规定视情况而定做相应处罚并扣除当月奖金,屡教不改者,劝退或辞退处理第三条 本校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学校遭受损失时,应当赔偿学校相应损失
第四条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下午2:00— 5:30,每周一到周日安排一个值班人员(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六、周日上班时间视情况而定
第五条 上下班时间签到,不可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到;否则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出勤制度
第七条 如有必要,每日下班后或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班
第八条 员工请销假,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病假:治病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间的工资、补贴、奖金扣除;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享有3 日病假,不扣全勤奖金
事假:因私事可请事假,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补贴、奖金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享有 3 日事假,不扣全勤奖金
以上权利须2 日内书面向学校提出,否则无效
无效假期按照学校规定,一律视为旷工
若家中直系亲属病故或临时发生重大意外而必须紧急请假者,首先应电话告知,事毕后补相关手续
公假:按照国家规定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