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是争议的一方当事人, 即申请人根据仲裁协议将已发生的争议正式提交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
仲裁申请书分为首部正文,尾部(含附项 ) 三部分
( 一) 首部
依次写明下列事项:1、文书名称,在上部正中写“仲裁申请书”或“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事项
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纽织的,应写明单位全称、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在下一项写明委托代理人及其身份事项
3、被申请人的身份事项,与申请人的各项相同
如果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应依照上述内容分别书写清楚
( 二) 正文
是仲裁申请书的主体部分, 包括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1、 仲裁请求
主要是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民事权益纠纷的具体事项,也即申请人所达到的要求, 如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纠纷, 可以提出何时返还货款,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如固违约造成损失的,还可以提出赔偿损失的数额及仲裁费用的承担等内容
仲裁请求要求写得具体、 合法,既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要明确,不要含糊;二要具体,不要笼统;三要合法合理,不要无理要求;四是在申请时提出仲裁请求要周密考虑,不要遗漏
此外,如有必要申请财产或者证据保全的,则应另写申请书
2、所根据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实施是指双方争议的实施或被申请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申请事实的具体内容主要有:(1)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 纠纷发生发展过程;(3) 争议的焦点和主要内容;(4) 对方应承担的责任;(5) 自己有责任的亦应提到
所根据的事实要如实陈述,具体清楚、实事求是,有理有据
事实必须要有证据支持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也可以在叙述事实之后,再写证据
申请人举证时要注意:(1) 列举证据名称,内容及证明的对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