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使用车辆反光贴根据即将颁布的GB7258标准 8
9要求,参照附录A的作业规范进行相关的作业
7 总质量大于12000kg 的货车 (半挂牵引车除外)、车长大于 8
0m 的挂车及所有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40km/h 的汽车和挂车,应设置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其他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应在后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半挂牵引车应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能体现驾驶室的宽度和高度的车身反光标识; 其中,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
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不小于车长的 50%,对三轮汽车不应小于1
2m,对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平面的专项作业车不应小于车长的 30%,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
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在后部和两侧粘贴符合规定的橙色反光带
8 货车、专项作业车和挂车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GB23254的规定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式样见附录A,但对使用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车身反光标识设置符合 GB23254相关规定时,应视为满足要求
9 货车和挂车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被遮挡的,应在被遮挡的车身后部和侧面至少水平固定一块 2000mm×150mm的柔性反光标识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A
1 粘贴基本要求A
1 粘贴施工要求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 平整、 连续, 且无灰尘、 无水渍、 无油渍、 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
有油渍、 污渍的部位, 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