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出借资金协议 (用于股票投资 ) 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QQ 联系号码:乙方(受托人):身份证号码: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QQ 联系号码:为明确委托出借资金及风险控制的具体操作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特订立本协议,以兹遵照履行:第一条 总则1.1 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出借给第三方(即借款人)并收取利息, 乙方对甲方出借资金提供信息咨询并代理甲方签订《借款协议》;1.2 为保证甲方出借资金的安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服务,并将出借资金仅限于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证券投资;1.3 当借款人未及时归还甲方本金,或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利息、滞纳金,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时限以自有资金弥补给甲方。第二条 委托出借资金的金额、方式及用途2.1 甲方委托乙方出借的资金为人民币万元整。甲方应将出借资金全额于年月日前存入以下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并在如下证券公司营业部开户(以下称“股票账户 ”)。甲方确保以下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的合法性, 并保证两个账户均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否则甲方将赔偿给乙方和借款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帐号:。开户营业部:营业部;甲方账户姓名:;证券账户号:;上海证券股东卡:;深圳证券股东卡:;2.2 甲方已经将出借资金全额存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后,乙方应当收取借款人的自有资金人民币万元 作为向甲方借款的保证金, 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在保证金到账当日,甲方负责将甲方出借资金和借款人保证金(以下称“资金总额”)全部转入股票账户。甲方同意借款人使用甲方出借资金和借款人保证金(以下称“资金总额 ”)按本协议约定买卖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2.3 借款人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甲方将股票账户交易密码告知乙方并委托乙方告知给借款人。 自此,借款人有权使用甲方股票账户中的资金总额买卖股票,并享有和承担在借款期间甲方资金账户所产生的盈利和亏损。2.4 若甲方未及时将出借资金、保证金转入股票账户或未及时将交易密码告知乙方,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借款人的保证金延迟到账,则在借款人的保证金全额到账之前借款人不能利用甲方的出借资金做任何交易。2.5 在乙方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中应当约定购买的股票原则上应选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好,且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