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
一、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 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
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 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 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考核共计 100 分,其中师德 10 分,出勤 10 分、工作量 30 分、教育教学过程 20 分、教育教学业绩 30 分
(一)师德( 10 分)
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 2 分)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
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
2、职业道德( 8 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达到者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