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MS201-02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重金属禁用事项VIP免费

MS201-02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重金属禁用事项_第1页
1/8
MS201-02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重金属禁用事项_第2页
2/8
MS201-02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重金属禁用事项_第3页
3/8
MS201-01 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重金属禁用事项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欧洲车辆报废再循环法规中规定的 M1 汽车(9人座以下乘用车、面包车、 RV 等)、N1 汽车(车辆总重量为3.5 吨以下的卡车)以及此类车型售后服务用的零部件材质中,不得使用或不得混合使用的特定金属的物质名称、分析方法、管理方法(但本标准不适用于切削油、清洗剂、掩封胶带(纸胶带)等只在生产工位中使用的、不残留在最终整车产品中的材料)。2. 适用目的1)本标准是防止汽车在使用及报废阶段,因汽车零部件及所使用材料中包含的重金属引起污染,且以积极应对国际环保规定为目的。2)欧洲车辆报废再循环法规(Directive 2000/53/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于 2000 年 10 月 21日开始生效,本标准满足生产该法规规定的汽车时的重金属禁用条款(同法规 Article 4 的 2 项及 Annex Ⅱ), 并以提高现代及起亚车辆的环保性为目的。3)当欧洲车辆报废再循环法规(Directive 2000/53/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中重金属使用规定条款更改时,为了及时满足更改后的条款,本标准也要做相应修改。3. 要求事项3.1 在 汽 车 零 部 件 或 材 料 中 , 不 得 使 用 铅 ( lead, Pb ) 、 汞(mercury, Hg) 、 镉 (Cadmium, Cd) 、 6 加 铬 (hexavalent chromium,Cr6+)等 4 种重金属。3.2 对欧洲车辆报废再循环法规( 2000/53/EC)的 ANNEX Ⅱ (2002/525/EC)中规定的特殊条款,可以使用部分重金属(参照附件Ⅱ)。3.3 杂质允许值:对于各种未有意使用,但通过杂质混入禁用重金属的材质,其重金属含量应在下表所规定的允许范围内,但要提交未有意使用禁用重金属的证明公文(加盖代表理事、研究所所长公章)。成分最大杂质允许量(ppm)2004.12.31 止2005.1.1 起铅900100汞900100镉90706 加铬900100※上表不适用于铝和制动衬垫(brake liling)内铜中铅的含量。3.4 报告方法:提交产品材质成分中不含铅、汞、镉、6 加铬的公文(包括成分分析报告–参照附件)。(对于特殊条款中允许使用重金属的材料及零部件,要提出同样的公文,并明确标明其为特殊允许使用重金属的零部件及材料。)4. 适用时期 本标准自注册之日起生效,并要在欧洲法规中规定的起用时间之前 6 个月批量适用。5. 其他如对本标准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分子材料研究组联系。〈 附件Ⅰ...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MS201-02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重金属禁用事项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