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风险低押金制度,并鉴定安全生产责任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实现
2、各特种作业人员,每月必须绞纳 100 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在月工资中扣除
3、对于不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视为不服从煤矿领导管理
采取措施停止工作并撤职给予除名处理
4、坚持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提高技术素质,工作中决不姑媳迁就,认真履职,不能追求眼前利益要从长远的利益打算,深入广泛地开展好“安全月”“安全季”“百日无安全事故”等活动
5、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并进行考试,组织各班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
6、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定措施进行整改,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井下实地巡查
并做好井下记录,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建立合理的有较强抗灾的通风系统及设备设施的管理,搞好瓦斯抽排放,加强防突工作,搞好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 1、每月 1 日、16 日煤矿必须由矿长、副矿长、安全技术科长、采掘班队长、机电班队长、安通班队长、井口调度室、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研究本矿本月安全生产工作,并布置当月安全工作
2、每次检查时按惯例检查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每次会议必须研究分析安全生产隐患产生的原因,并依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并把安全隐患划分到人按检查要求整改
3、每次煤炭局、所、镇、村委会等上级部门召开安全会议之后,煤矿由矿长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结合煤矿实际安排布置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三 1、违反《各工种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或其他管理制度,按制度规定处罚
2、班长、瓦检员、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充电工必须按时交接班,超半小时未交班者,罚款 100 元
3、把钩工不按规定使用阻车器、安全门、罚款 50 元
4、除有特殊情况,从主提升井上下者罚款 50 元
5、空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罚班长 50 元
6、未经允许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