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Shop/《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 套讲座+89700 份资料...../Shop/40.shtml《总经理、高层管理》49 套讲座+16388 份资料...../Shop/38.shtml《中层管理学院》46 套讲座+6020 份资料 ...../Shop/39.shtml《国学智慧、易经》46 套讲座...../Shop/41.shtml《人力资源学院》56 套讲座+27123 份资料...../Shop/44.shtml《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 套讲座+ 324 份资料...../Shop/49.shtml《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 套讲座+ 8720 份资料...../Shop/42.shtml《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 套讲座+ 13920 份资料...../Shop/43.shtml《财务管理学院》53 套讲座+ 17945 份资料 ...../Shop/45.shtml《销售经理学院》56 套讲座+ 14350 份资料...../Shop/46.shtml《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 套讲座+ 4879 份资料...../Shop/47.shtml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煤矿防治水规定》已经 2009 年 8 月 1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1984 年 5 月 15 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 1986 年 9 月 9 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局长 骆琳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