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选矿厂采购制度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程序,维护股东和公司的经济利益,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公司各单位除办公用品、车辆配件以外的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的采购均遵循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采购计划的下达、呈送第三条 每月 25--30 号,各科室根据次月(本月 1 号--30 号)生产安排,结合本科室耗用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向 采购部门 呈报由科室领导签字的《材料计划表》一式两份。第四条 《材料计划表》由各请购部门 呈报,表中要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第五条 紧急采购时,必须依书面形式按前述要求单项呈报,经济采购可电话请购(电话请购时的《材料计划表》由请购部门补充填报),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依采购程序立即采购。第六条 《材料计划表》由采购部门注明市场调查价后连同上月《材料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一并呈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科长。第七条 采购回来的材料、配件等,质量、价格等由采购部门负全部责任。第三章 采购中的询价、比价、议价第八条 采购部门依《材料计划表》中材料物资的轻重缓急,选择至少两家以上供货单位,通过质量、价格、信誉对比后择优订货。第九条 询价要求:充分了解采购材料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地点、付款办法;同规格产品有几家供应商宜询价;是否有其他较有利的代用品;新厂商产品是否需经检验试用;售后服务及保质年限情况。第十条 比价、议价要求:厂商的供应能力是否能按期交货,质量确认;生产厂或供应商是否可靠;价格上涨下跌有何因素;是否必要开发其他厂商;特殊材料要审查供货单位的资格、国家认定的质检单、合格证等。第十一条 询价、比价、议价情况由供销部经手人填写《货比三家记录表》后,报请采购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总经理逐级核定。第十二条 1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及材料在有条件前提下必须组织招标,组成人员为: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做到公开、公正、合理。(招标前,次啊过部门应将相关询价情况通报给有关人员);10 万元以上特殊情况不招标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第十三条 本着避嫌原则,凡是楚向阳选矿厂工程项目建设合作客户,采购部门一律不准在所属单位、部门采购物资材料。第十四条 县内材料采购必须经比价确认后,方可签定合同。第十五条 在比价表上,业务员必须附上客户电话;确认后签定合同必须标明电话。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