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G04227-0082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09)5048 号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王芃 职务: 主任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7 号 电话:83788590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电话: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三、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四、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宗地编号为 G04227-0082 ,土地面积为 31687.27 平方米(见宗地图红线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对上述宗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签订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五、上述宗地的使用年期为叁拾 年,从 2009 年 12 月 30 日起至2039 年 12 月 29 日止。六、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总地价款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其中:出让金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土地开发金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市政配套设施金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七、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八、土地性质为商品房。九、土地利用要求:(一)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 仓储厂房 (二)建筑覆盖率:≤ 40% (三)建筑容积率:≤ 2.0 (四)建筑高度或层数: 多层、中高层或高层 (五)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现行规范要求(六)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63370 方米,其中,仓储厂房 58750 平方米,配套办公 1850 平方米,食堂及单身宿舍 2770 平方米。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通道,不计容积率。(七)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1.建筑退红线要求:各向≥9 米;2.绿地率≥30%;3.除上述规定外,其他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八)机动车泊位数 180 辆,其他市政设施的具体要求按规划许可执行。(九)项目准入、建设及其他要求:1、准入行业类别为物流。2、经市政府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现代物流项目);3、符合园区产业导向,为农产品提供物流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