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矿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说明书国星有限责任公司嘉德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起 2013 年 10 月 1 日风险提示及对策风险提示意向投资者应仔细审阅下列风险因素并结合其它信息做出是否进行出资的决定。由于不可能穷尽地列出所有风险事项,下列风险因素为基金投资可能的主要风险:企业运作:已投企业经营风险外部环境:宏观经济调整风险基金运作:投资基金运作风险风险对策 已投企业经营风险对策:本基金挑选行业前景广阔、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且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深入考察,全面分析企业每个细节,尽职调查决定是否投资,并且时刻关注已投企业动态,同时基金严格按照投资组合的理念配置资产,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宏观经济调整风险的对策:中国经济未来 10 年的前景被世界普遍看好,短期可能存在调整和反复,但是长期向上的趋势不会改变,中国经济出现衰退的可能性较低。除了潜心研究宏观经济外,力求避开行业周期的高点投资,并将所投资产快速出让,以达到分阶段规避和分散风险的目的。 基金运行风险的对策: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基金,参照国际惯例运行;基金资产委托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托管,确保资金安全;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和发起人自身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为基金投资者共同利益相关者。特别声明国星矿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本基金”)是一种投资产品,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的收益预期,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募集说明书》、《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募集说明书仅供基金推介使用,最终内容以《合伙协议》为准2、本募集说明书的解释权归发起人,发起人有权在本基金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