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车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乘坐客运列车的旅客,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第三条 经被保险人同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及其亲属或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第四条 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责任第五条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乘坐客运列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人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人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乘坐客运列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