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撰写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的通知乌人〔2006〕64 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及各县级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党办〔2006〕41 号)和市人事局《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性意见》(乌人〔2005〕22 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在确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后必须编写岗位说明书,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各岗位的职级、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及上岗条件等
为了规范撰写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岗位说明书印刷及书写要求岗位说明书统一用 A4 纸(21×29
7cm)印刷
封面上方为“乌鲁木齐市×××(单位名称)岗位说明书(2号黑宋体字)”,下方为“××××年×月×日(3 号黑宋体字)”
岗位说明书内容、格式参见附件式样,大标题通用 2 号黑宋体字,小标题通用 3 号黑楷体字,正文通用 4 号仿宋字,文中数字除发文字号、统计表、序号、百分比和其它必须用阿拉伯数字者外,一般用汉字表示
在同一文中数字的使用应前后一致
二、岗位说明书撰写要求1、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
2、所属部门:有内设机构的,填写每一岗位所属部门;无内设机构的空白
3、岗位名称:岗位名称是指每一岗位属于管理岗位(行政领导职系、行政事务职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中哪种类型,括号内容填写该岗位的工作性质、内容
如:“管理岗位行政领导职系(主任)”、专业技术岗位(会计)、工勤岗位(驾驶员)
4、岗位职级:填写每一岗位对应“岗位名称”的职务层次,如:“四级职员(正)”、“会计师”、“高级工”
5、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是对岗位承担工作项目内容、程序、责任和权限等的描述和说明,要求内容全面,但又要突出重点
6、工作标准及内容:是指每个岗位工作项目所应达到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