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门诊首诊负责制度为加强门诊工作,特制定首诊负责制如下:一、病人(特别是急危病人)首先到达我院要求就诊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诊治。二、首先接诊的医务人员,不得借口为非本科疾病而不给予诊治。如需请会诊,预先作好病史检查、初步诊断及初步抢救措施和签名后,再请有关科室会诊。三、对首诊的病人,确因本院设备条件、技术力量或缺科的原因,需转院治疗者,应与上级医院联系后转院,并与随车病人交代清楚。四、本院有条件又符合住院或观察条件的急危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收治。五、对较重病人应采取先救治后收费的办法,对无家属陪伴由热心人送来的急危病人亦应先抢救,由门诊护理部人员代办挂号、配药手续、最后结算。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各级医师必须定期定时查房。科主任、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周至少对本组病人进行普遍和重点查房各一次;住院医师每日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对危重、术后病人晚上再查一次)。二、认真执行查房纪律;任何人不能打扰和侵占查房时间(抢救危重病人、紧急会诊例外),查房时间不得接电话、会客。查房时必须严肃认真,所有参加查房人员必须衣帽整洁、思想集中、站立端正,不得交头接耳或随意进出。三、认真做好查房前准备;上级医师查房前,住院医师须带领实习医师巡视病人,改医嘱,选好病例,准备好各种辅助检查资料及查房用具等。护士或护士长做好查房前准备,陪客应离开病室,保持病区整洁、安静。进行疑难病例教学查房前,下级医师应提前一至二天告知上级医师,各级医师均应认真准备。四、查房时各级医师应做到严格正规,认真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上级医师应作风严谨、一丝不苟,对下级医师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对违反制度、常规者应严肃批评教育,对不合格病历应责令重写。五、院领导及业务机关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的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对病人的医疗、护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六、护士长每周应随科主任查房一次,并组织一次护理查房,坚持护理质量,结合临床实际进行教学。三、分级护理制度特别护理一.指征:病情危重、复杂多变,随时可发生危及生命的状况,患者极度虚弱,生活无法自理。二.护理要求1. 设立护理组,安排熟悉业务的护士 3—4 名,每日早、中、夜三班,24 小时专人看护,并班班交接。2.安置患者于重症抢救室、监护室或单人病室,室温调节在 18〜20°C。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定时测量体温、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