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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养结合”的现状与未来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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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的现状与未来“医养结合”是近几年逐渐兴起于各地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由于其将现代医疗服务技术与养老保障模式有效结合,实现了“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养老保障模式创新,已经成为我国“十三五”时期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方向,也成为政府决策部门及学者们共同热议的焦点问题。一、“医养结合”整合医疗和养老两方面资源,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从养老方式的国际发展潮流来看,中国“医养结合”养老方式的兴起直接来自于近年来国际社会所倡导的“持续照顾”养老服务理念。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国际社会开始提倡以“持续照顾”理念为主的养老服务思想,即尽可能使老年人在熟悉的居住环境中得到持续的养老服务照料,而尽量减少由于护理程度变化带来的不断更换养老场所的次数。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日本、英国、瑞典等国先后根据本国实际建立起来了各自的长期照护系统受国际社会倡导的“持续照顾”理念影响,“老有所养”不再只是提供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传统养老模式,而应该增加包括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娱乐文化以及临终关怀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医养结合”在我国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也正是基于这一时代背景而产生的。准确理解“医养结合”的概念,需要比较其与传统养老模式的区别与联系。在服务内容上,传统养老模式仅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生活保障,“医养结合”则在提供传统养老模式所包含的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借助于现代医疗技术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疾病、康复所需要的专业化医疗服务,实现了传统养老服务与现代医疗服务相结合。在养老服务供给方式上,“医养结合”模式不同于传统养老模式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比如居家养老的责任主体是家庭,机构养老的责任主体是公办或民办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责任归属主体是多元的。在实践中,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可以是设有老年病科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疗机构分设、下属的养老服务单位,也可以是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的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还可以是针对老年人群开展上门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元化的责任主体使“医养结合”模式超越了传统养老模式的辖定范畴,其作为一种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可以和任何养老模式相结合,在任何养老模式中以不同的形式实现“医养结合”的老年服务供给。整体而言,“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医疗和养老两方面的资源,提供持续性的老年照顾服务,能够满足高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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