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护理服务”制度 1
目的 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规范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目标 规范开展“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居家护理服务和网上门诊服务,保障护理服务质量和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展居家护理服务和网上门诊服务护士
名词定义 “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统一的互联网平台,为患者或健康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护理指导、健康咨询等服务
居家护理服务指根据医院的专科护理能力设定服务范围,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为特色的护理服务模式
1 管理总则 5
1 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对象
居家护理服务对象:本院出院或门诊就诊后需造口/伤口、换药(肛瘘/痔疮/肛旁脓肿)、PICC/输液港维护、鼻饲管更换、引流袋更换、血糖监测/胰岛素注射指导、静脉抽血、皮下/肌肉注射、女病人导尿、安宁疗护、中医护理等,有此类护理需求的患者
互联网护理门诊对象:通过第三方平台咨询的患者
2 护士资质准入 5
1 居家护理服务护士基本准入要求:具备5年及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自愿报名并接受相关上岗培训,考核合格的护理骨干
2 特殊准入要求:提供疑难造口/伤口护理服务、中医护理的,应取得省级及以上相关专科护士资质
提供线上护理专科门诊的,以下三种情况,满足其一即可: ○1 5
1 护士应取得省级以上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明(脱产连续培训 3 个月以上,含理论和实践)并具有 3 年以上专科工作经历; ○2 5
2具有副主任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 3 年以上专科工作经历; ○3 5
3取得主管护师技术职称 5 年以上并具有 3 年以上专科工作经历
3服务流程 见附件1
4服务要求 5
1 规范服务,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