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工[2011]25号宜昌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市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评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行业)、企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部省在宜企事业单位工会:《2011年度全市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评办法》已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1年度全市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评办法2、2011年度全市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3、2011年度全市“两个普遍”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4、2011年全市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核单位名单宜昌市总工会2011年4月6日附件1:2011年度全市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评办法为确保2011年工会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不断推动我市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现就2011年度全市工会创先争优考评提出如下办法: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行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直企事业工会和部分中省在宜企事业工会(含工会关系在宜的中省单位工会、市直部分正县级事业单位工会)
二、考评等次对各地各单位工会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县市区总工会、市直产业(行业)工会(含市直机关工会)市直企事业工会(含工会关系在宜的中省单位工会、市直部分正县级事业单位工会)三个类别,评出优秀、先进、合格三个等次
其中,县市区总工会优秀单位6家、先进单位8家,市直产业(行业)工会、市直企事业工会按照2
5:5的比例确定优秀、先进、合格单位
三、考评内容考核内容分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部分,考核实行百分制,职能工作目标占80分(其中“两个普遍”占40分),共性工作目标占20分,另设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加分项目按不高于10%的比例加分
(一)职能工作目标(80分)21、县市区总工会(1)全面完成“百万职工争先锋、建功立业‘十二五’”劳动竞赛各项目标任务
(8分)(2)完成“两个普遍”年度工作目标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