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导手册嫩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一六年一月序言我县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以改善县城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为突破口,坚持科学创卫、依法创卫、为民创卫,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但是,对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达到的标准和省调研指导组指出的13类34个问题,我县在创卫工作中问题依然较多,差距仍然存在,需要下大力气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为有效解决上述存在问题,帮助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社区、行政村)正确理解和掌握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我们组织编写了《嫩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指导手册》,供大家在创建工作中参考,实际工作中以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为准
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文中难免会有错误和疏漏,使用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县创卫办
嫩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月1日2目录一、国家标准解读1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2
病媒生物防制6
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7
传染病防治8
乡镇辖村卫生二、行业卫生标准(一)市容市貌1
主次干道卫生标准2
河道卫生标准3
小街巷卫生标准4
城郊结合部卫生标准5
拆迁、施工场地卫生标准6
停车场卫生标准7
“门前三包”管理达标要求(二)居民区卫生8
社区卫生标准9
居民区、住宅小区卫生标准10
家庭卫生标准11
城中村卫生标准(三)单位卫生12
机关、事业单位卫生标准13
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卫生标准14
企业卫生标准15
医院卫生标准16
新闻单位卫生标准17
学校卫生标准18
托幼机构卫生标准19
公园卫生标准(四)食品安全20
食品生产加工厂(场)卫生标准21
食品商店(批发部、超市)卫生标准22
饮食业、集体食堂卫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