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与民政局妇儿工作总结汇编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一、城乡低保现状我市于 1996 年和 1997 年分别建立了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之初,我市城市和农村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 120 元和每人每年 600 元。之后,城市低保先后四次提标,分别是 1999 年 7 月调整为每人每月 220 元,XX 年 1 月调整为 280 元,XX 年 1 月调整为 300 元(其中环翠区、高区、经区和荣成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300 元,文登、乳山两市为 280 元),XX 年 1 月调整为 330 元(其中乳山市为 300 元)。农村低保三次提标,XX 年 8 月调整为每人每年 800 元,XX 年 1 月调整为 1000 元,XX 年 1 月调整为 1200元。截止 XX 年底,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家庭 19312 户、34078 人,其中城市低保 869 户、1808 人,农村低保 18443 户,32270 人。累计发放资金 2535.2 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发放保障金 512.7 万元月人均补差约 236.3 元;农村低保发放保障金 2024.5 万元,月人均补差约 52.2 元。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城市低保保障比例低。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对象 869 户,计 1808 人。按 XX 年非农业人口 119 万计算,城市低保保障比例仅为0.15%,远远低于同期省内其他城市的水平,列全省末位。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比例与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进展水平密切相关。一般而言,一个地区经济越发达,社会事业进展越均衡,则需要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体就越小,保障比例就越低。从省民政厅公布的 XX 年底全省 17 地市城市低保保障比例看,、烟台、青岛、潍坊、东营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分别排在倒数第一至第五。二是我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目前劳动力短缺,就业充分。我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 760元,在一个人充分就业的前提下,一个家庭只要再有很少一部分收入,就能超过低保线。因而目前我市保障的低保对象大多是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病人和老年人等,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很少被纳入低保范围,这也是我市低保比例低的另一个原因。三是我市结构性失业问题不突出。从全省低保比例排在前面几个城市的情况看,都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以枣庄为例,该市以煤炭产业为主,随着资源的减少,很多煤炭企业面临转产,因而造成的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