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县域农产品上行的关键是什么?近2年来,电子商务开始在越来越多的县域陆续被列入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县域电商的顶层设计、政策配套到资源配置,可以说,县域电商已经进入了一个全面的引爆期,并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电商模式,如遂昌模式、义乌模式、通榆模式等。农村电商的核心,在于打通“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的双向通道。时至今日,工业品下行在很多县域都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农产品上行问题在大多数县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而这关键在于是否能建立有效的农产品供应链上行服务体系。为了探寻农产品上行的关键影响因素和机制,2016年年末,在阿里研究院的组织和丽水团市委的支持下,涉农活水学者组成调研团队,调研了浙江丽水的缙云、遂昌等地,试图解答在县域农产品上行之中,服务商、政府的角色定位,以及农产品供应链重塑的关键要素。一、县域农产品上行的本质是提升农民在供应链中的博弈能力自古以来,农民就是最为弱势的群体之一,数量多但力量薄弱。个中的原因有很多,例如:(1)产销信息不对称——农村相对分散、封闭,与外面的市场相对隔绝,容易被压价,导致“增产不增收”;(2)农产品缺乏标准化、规模化——农产品大小形状不一,同时缺乏有效的货源组织;(3)农产品缺乏品牌化——缺乏建立在品牌上的信任体系,消费者不买账;(4)农产品的市场流通狭窄——导致更多的农产品在本地的县、乡镇销售,难以面对更大的市场;(5)农业技术能力弱——技术提升空间有限,难以匹配现代化发展速度;(6)缺乏人才和资金的支撑——农产品上行工作后继乏力,不足以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县域电商除了要让农民跟城市居民一样,能购买到价廉物美的消费品外,更为重要的是让老百姓富起来,农产品能卖个好价格,提升农民在整个供应链流通渠道的讨价还价和博弈能力。当然,这是建立在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以及更有效的农产品上行渠道等基础之上的。下面,用一个函数来表达农民的收益。农民的利润等于农产品的数量乘以单位产品的价格减去成本。要提升农民的收益,首先,必须让农产品在利润函数中对价格进行决策的权力,否则就是被收购商加压下的常数而已。其次,降低农作物投入的生产资料成本,这与生产资料下行有关。同时,要让农产品卖出去,即让q的数量要尽量接近于市场的需求水平。二、提升农民的博弈能力需要有一个能本地化运作的服务商利益捆绑要提升农民在供应链中的博弈能力,除了需要有一个供需对接平台以外,需要有一个本地化的服务商来进行利益捆绑,让农民安心种植、养殖,其它的问题由服务商和政府来解决。其目标是让服务商和农民作为一个决策主体,服务商的优质货源离不开农民对农作物的精心呵护,农民也离不开服务商解决货源的标准化、品牌化以及对接供需的渠道管理;其实质是有好的产品还要通过搭建强有力的分销渠道卖的出。利益捆绑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供应端——通过服务商进行货源的挑选和货源的组织,解决货源的商品化、标准化、等问题。例如,遂网通过农产品基地筛选、产品标准制定、基地种植管理,解决了适合网络销售的货源的商品化、标准化等问题,给当地老4百姓的收购价要高出原来的20%左右。(2)消费端——如何让消费者信任来自于农村的网货,解决消费信任问题,这方面丽水和遂昌做的非常接地气,通过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和品控问题,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信任,进而实现品牌溢价。首先,政府成立区域公共品牌“丽水山耕”,由协会注册“丽水山耕”商标,并委托国有独资的丽水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使得“丽水山耕”体现了政府背书的权威性,市场信任度得到极大提高。其次,在品控上,遂网与当地农业部门共同打造溯源体系,消费者只需要扫一下二维码,有关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农作物的种植环境、有没有打农药、农产品的甜度、产品流经渠道等全过程信息透明。(3)渠道。目前,农产品上行渠道最终还是要大的电商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苏宁等。另一方面,对于有实力的服务商来说,可以通过建立自身的电商平台、微分销平台,同时与实体店面结合,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多元分销体系,这是对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