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中学“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公开承诺书为深入贯彻房县纠风办《关于 2011 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及《2011 年房县“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特向社会承诺于下: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规范教育行为,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2、爱岗敬业,奉献至上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甘贫乐道
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勤奋刻苦,积极探索,善于实践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与评定工作
治教严谨,恪尽职守,不敷衍塞责
3、热爱学生,因材施教
不歧视、侮辱、 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改革教法和学法,向课堂教学要质量,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树立“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观念,以智慧启迪智慧,以人格塑造人格,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不提倡有偿家教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努力成为学生表率
5、教书育人,文道结合
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千方百计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合作
引导学生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6、尊重家长,家校结合
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密切保持家校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