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关于《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说明一、考核评价指标定义、计算方法及数据来源(一)考核指标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1)指标定义:统计期内,中心城区居民选择公共交通的出行量占机动化出行总量的比例
(单位:%)(2)计算方法:其中:公共交通出行量包括采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城市轮渡等(不含公共自行车、出租汽车)交通方式的出行量;机动化出行总量是指使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城市轮渡、小汽车、出租汽车、摩托车、通勤班车、公务车、校车等各种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交通工具的出行量
(3)数据来源:公共交通出行量:居民出行调查;机动化出行总量:居民出行调查
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
(1)指标定义:统计期内,中心城区公共汽电车线路网长度占城市道路网长度的比例
(单位:%)(2)计算方法:其中:公共汽电车线路网长度是指中心城区布有公共汽电车线路的道路中心线长度;城市道路网长度指中心城区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长度
(3)数据来源:公共汽电车线路网长度:由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城市道路网长度:城市规划部门
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
(1)指标定义:统计期内,中心城区的建成区内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半径覆盖面积与中心城区的建成区面积之比
(单位:%)(2)计算方法:其中,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公共汽电车站点和轨道交通站点,轨道交通站点位置按照进出站口位置计算
(3)数据来源: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半径覆盖面积:由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中心城区的建成区面积:城市规划部门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
(1)指标定义:统计期内,按市区人口计算的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数
(单位:标台/万人)(2)计算方法:其中,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换算系数见表1、表2
表1各类型公共汽电车车辆和有轨电车换算系数类别车长范围换算系数15米以下(含)0
5025米~7米(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