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下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川美研[2005]1号)的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本期期末将2009-2010学年下期的研究生课程报研究生处
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专业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各一门,具体要求如下:1、专业理论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下学期须安排一门专业理论课(20学时,1学分),标准班人数为30~40人,达到标准班人数的课程,教学经费由研究生处承担;未达到标准班人数的课程,教学经费由各单位与研究生处共同承担(各支付50%)
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教育系专业理论课由美术学系统一开设,以上各系不另外开设专业理论课,美术学系由于无专业基础课,故需安排两门专业理论课
2、专业基础课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下学期须安排一门专业基础课(40学时,1学分)
专业基础课标准班人数为15~20人,达到标准班人数的课程,教学经费由研究生处承担;未达到标准班人数的课程,教学经费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与研究生处共同承担(各支付50%)
3、课程安排包括确定课程名称和内容、教师组织、上课时间安排、教室或实验实践条件的准备、教学资料和成绩档案管理等内容
课程主讲教师应填写《研究生课程申报表》(附电子文档),经单位审核后备案(另交研究生处备案),若未按规定填报《研究生课程申报表》的课程,研究生处将不予受理
现将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发放你们,请结合2009级研究生公共课安排情况作好课程安排
并于1月20日(星期三)之前将你单位的《研究生课程排课表》与《研究生课程申报表》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在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研究生统一选课
附:1、2009-2010学年上期研究生《公共课》排课表2、××系2009-2010学年下期研究生专业课程表(格式)3、研究生课程申报表(格式)研究生处12010年1月13日2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