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缉私警察组建1 0 年大事记 一九九九年 1 月5 日 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和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揭牌仪式暨首次授予缉私警察警衔仪式在京举行
二○○○年 7 月8 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
修订后的《海关法》明确了缉私警察的法律地位
二○○四年 1 月1 日 海关总署正式主办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地区情报联络中心工作(简称“亚太 RILO”),期限为 2 0 0 4 年1 月1 日-2 0 0 7 年1 2 月3 1 二○○七年 2 月1 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经海关总署署务会审议通过,并将于 2 0 0 7 年7 月1 日起施行
5 月2 8 日 国务院批准建立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7 月2 6 日 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2009-01-19 笔者从全国海关关长会议上了解到,海关将着手构建大监管体系,全面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建立起新时期海关监督管理新机制
海关大监管体系的目标任务主要包括: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级事权划分更加合理;实际监管、职能管理、内控监督、综合保障四个工作领域权责更加明晰;物流监控、审单作业、保税监管、企业稽查、打击走私五支基本力量协同监管更加有效;管理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外部协作、综合治理更加和谐
据了解,海关大监管体系将以有效监管为目标导向、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综合监管为基本模式、以形成整体功能为根本要求
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盛光祖 1 月 1 6 日在全国海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推进海关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海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防控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必须做到“四个同步”,即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海关业务建设,同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同